9月3日,郑毅主任召集孙靓煜主任、韩树谦会计及刘云双主管等行政人员召开临时小组会议。会议主要围绕我所制度化管理、严格财务、行政程序、加大考勤力度及创收监督等相关事宜。事实上,这是我所在律所规范化上取得的突破性进展。
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必然会经历对制度与管理的探索实践,尤其当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到达了一定的广度和宽度。我所现在正处于这样一个阶段,而且这种对改革的需求也是迫在眉睫。展望国内外各个优秀律所的发展,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已昭然若知。我所将在吸收优秀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所的具体情况,依据《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一套较为完整、合理的、严密的并具操作性的规章制度。
会后,相关人员立即着手各项工作的落实,争取尽快把各项制度书面化,真正使律所的发展做到有制可依、有制必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