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日,郑主任、孙主任、王志忠律师一行来到淄博,先后与颐恒建设、新华医药、淄博商厦集团进行了业务磋商。
在与颐恒建设刘董事长和刘总的业务会谈中,郑主任认真细致的分析当前公司遇到的诉讼纠纷,为颐恒建设应诉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解决方案。公司高层被郑主任的敬业精神和娴熟的法律业务水平所折服,初步确定由我所作为其法律顾问,并授权我所进一步深入具体案件。
在与新华医药高管进行具体案件磋商后,郑主任又马不停蹄的来到淄博商厦集团(该集团下设三个板块:远方汽贸、旅游、商厦股份公司),与商厦董事长王亮方先生进行了初步沟通,得知商厦集团内部已设法务部,并与一家律所进行了合作。郑主任向其讲述了博睿所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成功案例,王董事长表示今后将加深与我所沟通,以期进一步精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