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2点,我所按例准时召开业务讨论会。
本次会议由宋逸凡律师召集并主持,郭绍丰律师、孙宗义律师、徐勇律师、李建军律师、倪军花律师、郭庆律师及实习律师相全勇、高义朵、王雪振、刘希艳、吴敏 、武家利参与讨论。此次会议主要争议点有,第三人侵权案件中法院应依职权将侵权人追加为共同被告还是第三人,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方表示成品不符合要求是否构成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在座各位各抒己见,相互交流、沟通,使争议问题在案件诉讼过程中的解决更加明朗化。
感谢各位律师在百忙之中抽空参与会议,各位实习律师从中学到很多知识及经验,为将来进行各项工作积累了宝贵的财富。